淄博公交廣告批發價格
發布于 201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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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明細信息
| 媒體排期 | 該媒體尚未發布排期 | 發布形式 | 未知 |
|---|---|---|---|
| 估算人流 | 萬人/天 | 估算車流 | 萬輛/天 |
| 行政區域 | 山東省,淄博市 | 具體位置 | 淄博 |
| 區域屬性 | 商業區、市區主干道、汽車商圈 | ||
| 周邊環境 | 山東淄博 | ||
| 媒體規格 | 寬19.00米×高9.00米×1.00面=共 171.00平方米 寬19.00米×高9.00米×1.00面=共 171.00平方米 | ||
| 最后更新 | 2014-01-07 | 最短投放時間 | 半月 |
| 媒體簡介 | 如今隨著市場越來越商業化,公交廣告已經成為了一個新興的廣告場所,面對著公交廣告的泛濫,江西將對過分商業化的行為念“緊箍咒”。 如今隨著市場越來越商業化,公交廣告已經成為了一個新興的廣告場所,面對著公交廣告的泛濫,江西將對過分商業化的行為念“緊箍咒”。 冠名“事出有因” “為了公交站臺命名的事,南昌市地名辦曾多次向公交公司發出政府抄告單,但都不管用。”南昌市政府地名辦顧問陶端正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你去看看,‘八一廣場’改成了‘長庚體檢站’,南昌人熟悉的‘瓦子角’先是改名‘名嘉布衣’,后又改成‘天虹商場’。”陶端正說道。 頻繁更改站臺名稱,主要原因是公交公司可以收取“冠名費”。據記者了解,去年5月南昌市政府已召集相關單位和部門開過協調會,就公交站臺冠名提出了三條整改意見:立即恢復標準化地名,盡快整改到位;依法合理解除與企業已經簽訂的冠名合同;今后公交站命名必須以社會效益為重,不得以商業廣告冠名。 雖然“站臺冠名”失控得到控制,但是南昌公交站臺冠名商業化、站臺廣告泛濫的局面并沒有“終結”。南昌市公交總公司相關負責人認為,公交票價低,設施更新需要大量的資金,眾多職工需要供養等問題也都需資金作保障。在沒有國家補貼的情況下,公交公司市場化運作,也是為了解決公司發展的資金問題。 廣告“由此及彼” 事實上,“冠名”問題遠不止公交站名,從公交廣播到公交站牌都被廣告“包圍”。記者在紅角洲“十里長街”站看到,廣告“喧賓奪主”。象山路等路段,公交站牌的廣告安排在靠路邊的一面,公交車線路卻被安排在背面。 11月29日10時,南京路口。一座長約20米的公交站臺,站臺上有3人正在等公交車。“車來了怎么不停?”一位乘客邊等車邊抱怨。此處有公交站臺卻沒有安裝公交站牌,經人提醒才知此公交站臺棄用了,離老站臺100米外安裝了新的公交站臺。 棄用的公交站臺為何不拆除呢?知情人士告訴記者,棄用公交站臺的廣告合同還未到期,新建的站臺廣告位已另“嫁”他人,因而棄用的公交站臺繼續用來做廣告。 這邊棄用許久的站臺不拆,那邊立了一年多的公交站臺,站牌還沒來得及設置,廣告倒“捷足先登”。記者在紅谷灘盱江路口看到,一個公交站臺安裝了三幅巨大的廣告牌,卻沒有發現公交站牌的“蹤影”。水城藝術村工作人員陳某告訴記者,這個站臺建成有一年半,不見通車,只見廣告“就位”。 期待“耳根清凈” 只要商家或企業出錢,南昌公交車站臺的名字就可以為商家或企業“增設”,這“地球人都知道”。 “站臺商業化冠名,得益的是公交公司和少數企業,但侵犯的卻是公眾利益。”江西省社科院法學研究所教授李云龍認為,公交線路圖以及各公交站臺的命名等資料都需經政府地名管理部門審核批準,這樣才能做到科學、標準、規范。 2010年8月,江西省政府第38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的《江西省道路運輸條例(草案)》明確規定:城市公共汽車站點用所在道路、標志性建(構)筑物、公共設施、文物古跡、重要機關或企事業單位的名稱統一命名。該條例近期獲二審通過,2011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這也意味著南昌市公交站臺命名不能隨心所欲。 淄博公交廣告“我們壓力很大、困難也多,不過壓力再大、困難再多也要按照《條例》來執行。”南昌市公交公司相關負責人說。那么,從2011年開始,大家坐公交的時候是否就能夠“耳根清凈”呢?期待南昌市公交總公司把這個“問號”變成帶有“可以”二字的感嘆號。 | ||
| 所有權到期日 | 2012-01-01 | 照明情況 | 無照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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