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真的網紅之路,就是來源于一個短視頻愛好者的10秒視頻。視頻中,丁真在川藏地區晴朗天空的襯托下,純真的笑容,干凈的眼神,健康的皮膚。讓他在一切都是套路的短視頻中脫穎而出。通過互聯網效應,他在微博平臺相關話題閱讀量總計高達十幾億。當地的文旅部門和地方媒體抓住流量時機,精準發力,將這十幾億的大流量轉化為細水長流的文旅品牌力量。丁真已在抖音、快手、微博等各大社交媒體上開通賬戶,抖音粉絲600多萬,微博粉絲200多萬。

面對充滿誘惑的世界,丁真開始涉及綜藝、歌手、影視等。丁真先去薇婭直播間做客,并且白天在薇婭的陪同下一起游玩了西湖。然后成立了丁真工作室,投資人和股東都是他自己,這說明丁真開始向娛樂圈的方向發展了。注冊工作室才一天,丁真就帶著自己的行李箱去到了新一季《ZCT》的錄制現場,并且其身份還是常駐MC。

參加這些綜藝節目,可能對丁真的個人IP是一種損害。因為沒有經過專業訓練、系統學習的丁真。他甚至連語言上的交流也困難,就進入了是非最多的娛樂圈。混娛樂圈的是需要油嘴滑舌,富有演技的人。雖然綜藝節目給的費用很高,但是對于丁真甜野男孩人設是不符合的。這種嘻嘻哈哈的綜藝節目,對于純真的丁真個人IP的打造會十分的不利。
說道丁真的跨度大,李雪琴笑了。作為網紅的李雪琴,進入娛樂圈的步幅之大、速度之快讓人目瞪口呆。6月22號,《男人裝》官博發布了李雪琴的一組性感照片。#李雪琴跟性感有關系嗎#瞬間成為熱搜,網友顯然對李雪琴的性感圖片不太感冒。這一略顯草率的行為,暗示了她急于流量變現的匆忙。

不止拍攝性感照片,她的微博更是以二三天一條的廣告速度刷新著。高峰的時候,幾乎每天都可以接到推廣,或是直白的宣發,或是各色品牌活動的站臺。不僅是廣告,李雪琴還曾跨界“歌手”演唱了電影《風平浪靜》主題曲《敬你》、參與了老牌綜藝節目《蒙面唱將》和“綜藝咖”,多次參與《心動的信號4》、《五十公里桃花塢》等熱門綜藝;跨界“小品咖”登上家鄉的遼視春晚、湖南衛視的元宵喜樂會等,儼然一副十項全能的娛樂人。

而她的合伙人謝哥談到李雪琴個人IP的塑造,說重點是要輸出李雪琴的思想與風格。說除了短視頻,還要計劃出書、出唱片。但是我們看到的是一個抖小機靈的說段子的李雪琴。我們希望除了接廣告,說段子,李雪琴能夠帶來有點深度的思想。
這段時間除了丁真、李雪琴,還有就是慫王校長的孫一寧。通過慫王校長,孫一寧從18線的小網紅,快速成為流量網紅。孫一寧沒有爆紅之前,3個月進行了41場直播,平均每場直播的收益最多是2萬。爆紅之后,單場漲粉200萬,收益更是高達35萬。

當然出來混的遲早要還的。不久網友就挖出了她3條黑料。迫于輿論的壓力,她在微博發布了道歉聲明。為她個人的所作所為致歉,接受所有負面的評價。

黑料事件剛平息不久,就因為直播時與殘疾的老奶奶PK之際,就嘲笑老人家是殘疾人等等。這21歲的小姑娘,網友說可以原諒她以前說話的口無遮攔,但是這次的嘲笑,展現了她的傲慢與低俗。看到微博很多都是給她洗白的留言,網友覺得被“水軍”控評了。經過這么多事件以后,她的聲譽可謂一落千丈。

2020年,直播電商終于大爆發,與此同時,網紅涉嫌發布或宣傳虛假廣告的情況愈演愈烈。
2020年11月,職業打假人王海通過社交賬號發布多條內容,說網紅主播辛巴在直播間銷售的即食燕窩實際上是糖水。當時擁有6000萬粉絲的辛巴在直播間可是情真意切的說為了家人能夠吃上好的燕窩,自己是貼錢賣的。后來王海拿著辛巴的燕窩去做了質量檢測,檢測結果表明蔗糖含量為4.8%,而燕窩的成分表上蛋白質含量還明明白白寫著零。根據質量規定,燕窩中的蛋白質含量標準要求在30-50%之間,顯然辛巴所售燕窩是不符合標準的,涉嫌假冒偽劣產品。

不僅是辛巴,還有擁有4000萬粉絲的網紅高火火,在直播的時候推薦純玩旅游團。但是在實際旅游以后,發現是帶有購物性質的旅游團。“快手賣貨總榜第一”的“驢嫂”夫婦直播賣山寨“朵唯”等品牌手機等等。

部分網紅不具備辨別產品真假的能力。無法控制產品的質量。有些網紅接不到大牌品牌的廣告,即使知道產品有問題,為了利益,仍然會夸大產品的效果進行直播宣傳。或者通過刷單,造假美化數據,吸引品牌的合作。更有甚者,一些品牌唯利是圖,看到通過網紅直播帶貨獲得利益容易,認為流量高于質量,便與一些“網紅”昧著良心賺錢。
我們看到的網紅,其實并不是一個人在做直播帶貨,他們背后都有網紅機構進行團隊運作。還有一些機構相當于“網紅”的經紀公司,負責包裝宣傳“網紅”、對接平臺和品牌等工作。與代開直播間相同,市場上存在很多代辦公司,收取2萬至3萬元不等便可協助原本沒有經營資質的機構,成功注冊并入駐各大短視頻和直播平臺。

縱觀網紅帶貨的市場,產品出事的事例比較多。面對只要熱度粉絲收益,不擔任何責任的網紅,消費者維權時往往束手無措。但是網紅推卸責任是不對的。如果網紅銷售的商品是自己經營的,出現問題就要以銷售方的身份承擔相應責任。如果網紅為其他品牌帶貨,那么本質上就構成了一種廣告代言行為,其所提供的產品若造成消費者損害也要承擔連帶法律責任。
網紅要意識到,即使你擁有幾百萬、幾千萬的粉絲,直播帶貨也不能隨心所欲。只有在法律和社會共同監管下,網紅、品牌和平臺共同承擔起自己相應責任,消費者才會產生信任,源源不斷參與直播購物,網紅經濟才能更健康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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